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似乎发现一个赚钱的法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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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7-7-25 09:16:1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看到前不久cos圈的事,有人突发奇想。。。
先花500找个小姐,然后给她穿上cos服,出去收肥宅2000,让肥宅进去啪啪啪。。。
美滋滋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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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发表于 2017-7-25 10:39:48 | 只看该作者
于是你就水了一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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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发表于 2017-7-25 11:04:05 | 只看该作者
于是你就进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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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发表于 2017-7-25 11:25:0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震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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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7-7-25 12:39:42 | 只看该作者
微博都讨论出一条产业链了,完戏后再卖一波原味不是美滋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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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7-7-25 12:43:40 | 只看该作者
这不就是拉皮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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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7-7-25 12:44:37 | 只看该作者
我觉得找个小姐穿cos服拍色情写真卖给多个肥仔更好赚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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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发表于 2017-7-25 15:58:23 | 只看该作者
这个段子我听过不下三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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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发表于 2017-7-25 20:39:06 | 只看该作者
然而过几天就进局子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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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发表于 2017-7-25 20:43:20 | 只看该作者
水过了,下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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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发表于 2017-7-25 20:54:22 | 只看该作者
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、饮食服务业、文化娱乐业、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,利用本单位的条件,组织、强迫、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、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,犯前款罪的,从重处罚
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,犯本罪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[3],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:
(一)多次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;
(二)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多人卖淫的;
(三)引诱、容留、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;
(四)容留、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;
(五)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。
四、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
司法实践中,两者有时很难区分,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、手段行为,实践中,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:
1、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。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,即嫖客;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。
2、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。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、撮合,促进卖淫、嫖娼的实行;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。
入狱前请持续更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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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波666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7-26 03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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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发表于 2017-7-25 22:38:25 | 只看该作者
这都能水一贴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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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发表于 2017-7-25 23:43:44 | 只看该作者
首先你要认识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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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发表于 2017-7-26 00:23:33 | 只看该作者
死宅钱就是好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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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发表于 2017-7-26 01:01:56 | 只看该作者
可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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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发表于 2017-7-26 01:17:07 | 只看该作者
这样你的刑期比小姐姐多2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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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发表于 2017-7-26 01:52:04 | 只看该作者
然后肥宅录下视频,一份50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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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发表于 2017-7-26 03:54:03 | 只看该作者

RE: 似乎发现一个赚钱的法子

kassne 发表于 2017-7-25 20:54
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 ...

这波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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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#
发表于 2017-7-26 04:17:07 | 只看该作者
你应该脸打码出R18写真 这样赚的多隐秘性好
还容易扩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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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7-26 07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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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#
发表于 2017-7-26 07:00:5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a2269880733 发表于 2017-7-26 04:17
你应该脸打码出R18写真 这样赚的多隐秘性好
还容易扩散

第三百六十三条 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你也一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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怕死你还想赚大钱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7-26 20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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