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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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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7-5-3 00:05:3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三原葵 于 2017-5-3 00:08 编辑

  刚才接到举报,有人发布广告贴,本人做出了封禁3天的决定。
  该贴内容主要是高达争锋对决的手游的信息,帖子内容大概直接复制了某游戏新闻网的内容,看上去偏向于网络形式的通稿。最后楼主在帖子的最后表示了募集队友的一员。  封禁3天的原因大概有两点
  1,接到举报,而且有广告的事实
  2,像网络新闻稿一样的帖子内容,直接导致一种商业广告的感觉

  然而,现在感觉可能下手过重,因为该帖子内链接的事先预约只能在手机上完成,且放的链接的确是官网链接,并非“推荐链接”。

  然而本人没有解封权限,现希望@风映残影  能够帮忙进行裁判。

  最后,友情提示,如果想要向大家推荐心仪游戏,最好请更多使用自己的语言,等别人感兴趣后再在非主楼的楼层里回复链接,这样至少本人不会认定为广告。其他管理者就不清楚了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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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#
 楼主 发表于 2017-5-6 15:54:37 | 只看该作者

RE: 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Gyokushi 发表于 2017-5-6 11:18
能不能讨论音声作品,不过带点色情?

这个,等你升级了然后设个权限3,标题不要太露骨就好。
所以先升级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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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#
发表于 2017-5-6 11:18:5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三原葵 发表于 2017-5-6 11:12
嗯……你没有委屈就好。不过我没有修改守则的权限。
其实潜规则大概就这几条,别发广告基本就搞定了,别 ...

能不能讨论音声作品,不过带点色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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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,等你升级了然后设个权限3,标题不要太露骨就好。 所以先升级吧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5-6 15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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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#
 楼主 发表于 2017-5-6 11:12:49 | 只看该作者

RE: 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Gyokushi 发表于 2017-5-6 10:56
不过就是用户守则希望能详细一点,比如我的例子,好让音友都有认识,不至于管理员这么麻烦,要去管理这么多

嗯……你没有委屈就好。不过我没有修改守则的权限。
其实潜规则大概就这几条,别发广告基本就搞定了,别纯表情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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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不能讨论音声作品,不过带点色情?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5-6 1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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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#
发表于 2017-5-6 10:56:0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不过就是用户守则希望能详细一点,比如我的例子,好让音友都有认识,不至于管理员这么麻烦,要去管理这么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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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……你没有委屈就好。不过我没有修改守则的权限。 其实潜规则大概就这几条,别发广告基本就搞定了,别纯表情回复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5-6 11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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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#
发表于 2017-5-6 10:52:4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其次,然而我直接复制网易的作文,发起推荐,封禁3天,我并没有觉得什么委屈啊,经过这一次吸取了教训而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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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#
发表于 2017-5-6 10:51:1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那个在这里跟大家说声对不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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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#
发表于 2017-5-3 23:02:38 | 只看该作者
广告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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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#
发表于 2017-5-3 19:58:18 | 只看该作者

RE: 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
“啪”
+   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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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#
发表于 2017-5-3 15:25:12 | 只看该作者

RE: 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"啪"
有     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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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啪” + 1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5-3 1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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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#
 楼主 发表于 2017-5-3 12:54:35 | 只看该作者

RE: 关于刚才删除“广告贴”的声明

风映残影 发表于 2017-5-3 10:38
和楼上说的一样,你是版主,有权进行处理,弄错了我会给你善后,符合违规内容的直接处理不必通知我。这个封 ...

明白了。判例形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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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#
发表于 2017-5-3 12:12:04 | 只看该作者
本帖最后由 MindReflection 于 2017-5-3 12:13 编辑

拉队友连点自己的感想都写不出来?这也太没诚意了吧。
要能用这个理由豁免的话,那以后广告机恐怕都要自带招队友属性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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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#
发表于 2017-5-3 10:38:39 | 只看该作者
和楼上说的一样,你是版主,有权进行处理,弄错了我会给你善后,符合违规内容的直接处理不必通知我。这个封禁挺合理,不予以解除。这不和之前的一样属于态度问题,这是原则问题,一码归一码,就事论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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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白了。判例形成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-5-3 12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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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#
发表于 2017-5-3 08:37:5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不用那么谨慎吧,说白了发出会被当作违规部分的内容就要做好被封的准备。我不觉得小町之前那种闹越大越有利的环境是好事,版主和广告哪个更应该谨言慎行根本不用考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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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#
发表于 2017-5-3 07:57:28 | 只看该作者
什么鬼0 0广告党入侵成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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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#
发表于 2017-5-3 01:41:5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前排顶一下,希望有更多的人注意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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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#
发表于 2017-5-3 00:20:00 | 只看该作者
   推荐第一次进行警告就行   不要直接封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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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#
发表于 2017-5-3 00:14:02 | 只看该作者
嘛  这种事最好不要直接复制新闻的内容  确实容易让人感觉是广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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